第七节 买枪(4/4)

纪十化:“由此事足见你办事与寻常人果然不是一般,看准的事决不放手,坚持到底。有恒心有毅力……,那‘诈财揽讼’又是怎么一回事?”

孙武仁沉吟了一下方道:“说两个事。第一个,民国二十一年春,峄县警备队队长张人焕,带百多人到运南剿匪,曾住丁庙村秦多智家,嫌秦家招待不周,便严型拷打土匪刘憨三,并暗示他咬定在秦家住过。这样张人焕把秦多智的长子秦茂彬捕走。县长开庭,罪名是窝匪。但是既不判也不放的搁置了起来。”

“第二件事,也是这年春天,王峰庵的儿子王古君当了峄县六区区长。此时乡公所李金山在一个旅店里查到有人用车带了四百多斤烟土和两支步枪,然后送往涧头区公所,区公所将二百斤烟土和车夫押送峄县县政府,其余的烟土和枪支被区长王古君私自留下。我个人到山东省政府,以匿枪吞烟罪告了王古君一状。不久贴出批语:‘峄县孙承贝控告区长王古君匿枪吞烟一案,如果属实,实属憨不畏法,令该县查明具复,再行核办,此批。’”

“接着县长令四区区长汤干卿调查,查的结果是‘查孙承贝控告区长王古君匿枪吞烟一案无实据。’后峄县县长刘国斌调省,张裕良接任,农会负责人王子清告诉我:因王古君终日不到区公所办公,张裕良对其印象不佳。我又以前词状告王古君。状子递呈县府后,次日就批了个‘仰候查究’。 ”

“王古君知我告他,自知贿赂无门,便呈词辞职。张裕良很快批了出去:‘准如所请。’批语贴出当天,张调任,刘化庭继任。王古君后悔辞呈递早了,便使其胞弟王古信组织人递呈挽留状。刘化庭批了个‘碍难收成命’。至此王峰庵父子在运南彻底丢掉了行政权力。”

纪十化:“没有了行政权力,那就是老虎无牙,做事就难了。”

孙武仁:“人生在世,权钱二事,在他们王家父子眼里就是这样。没有了权力,就想着捞钱了。”

“秦多智怕他的儿子秦茂彬被判刑坐牢。王古君把秦多智叫到家里,父子二人连吓带诈,告诉他,你又不懂法律怎么打官司?给你请个律师打官司。秦多智一听,这是好事啊,当时就答应了。王峰庵又对秦多智说,雇律师起码得两三千元,还得交一部分办公费。秦多智哪还顾得了这些,也答应了。”

“没过几天,王古信送给秦多智一张聘请律师的合同:“秦茂彬被刘憨三仇咬窝匪一案,兹请刘永斗为律师,先交办公费五百元,俟秦茂彬释放后,再交两千元。立此合同,各执一纸为凭。立合同人秦多智、刘永斗,中保人王古信。中华民国二十一年×月×日。”

纪十化:“刘永斗?就是目前的峄县自卫团团长,也就是刘野天同志的父亲?”

孙武仁:“不是他还有谁?就是他!秦家手底无钱到孙庄褚思桂家借钱,顺便把请律师的事说了一遍,褚思桂听完气得乱跺脚,说:‘多智叔,你为什么不早说一声?你这个钱花得冤枉。等我见了孙承贝问问他,刘永斗有什么本事叫县府把秦茂彬放出来。’秦多智听他这样一说钱也不借了,忙催褚思桂到郝楼去问我。”

“第二天褚思桂专到我家去问我。我说:‘刘永斗这个律师管什么用,行政衙门不准雇律师辩护。秦家受害,我不知端底,雇律师是受骗。先拿出五百元等于没拿,这个合同一点作用都没有!秦茂彬不出来就拉倒,出来了就得再给刘永斗两千元。秦家的事写个申诉呈词,提刘憨三对质,秦茂彬的供词有道理,很有释放的可能,他请律师,就指望律师,等来等去就等到茄棵里去了,子欢,你想想,对不对。再说秦家的案子归县长刘化庭问,不归法院,刘化庭与刘永斗的后台那个省政府秘书张笑良有矛盾,刘化庭要知道刘永斗插手这件事,反会更麻烦,不会很快了结此案。’”

纪十化:“原来行政衙门不准雇律师辩护,还有这种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