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五章 太监宫女也杀过皇上(2/5)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意思也很简单,就是说,法律如果不公布的话,它的威力是无穷尽的。

你都不知道有这些刑罚,刑罚的威严自然是深不可测的,奉劝你们最好不要以身试法,试着试着,哎,它还就出来这个法律了。

这就是“不当而为则犯法”的理论基础,也是历代律法“因律起例,因例生例”、所谓“变通”的来由。

这一条害人不浅,也极具生命力,即便是后世,每个人都遇到过这一条,上至婴孩,上至死人,无一幸免。

那就是:

最终解释权归某某所有。

在这句话后面,绝不可能标注上如何解释,不可能将这部分公开化,文字化,毕竟“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都说出来了,还怎么有“威严”,怎么有转圜的余地,怎么有退路?

一句话:只要解释权不公布的话,它的解释余地则是无穷尽的。

在古代,掌握最终解释权的不是刑部,也不是大理寺、都察院,那是皇帝本人啊。

朱允炆很嘚瑟,吃准了侯泰不能反驳,毕竟握着最终解释权的不是刑部,也不是大理寺、都察院,是自己啊。

你们说茹瑺不当,那我非要解释为当,咋滴,要不要翻书对质?

侯泰看着倒打一耙的朱允炆,彻底没话说了,于是学习了茹瑺的部分做派,跪下来喊道:“臣有罪……”

不承认罪,那就得背构陷同僚的黑锅,这个就有点狠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