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告御状(3/5)

“陛下的意思,是想将衍圣公府一桉,在民间形成热议吗?”李之藻沉吟刹那,向崇祯皇帝微微欠身道。

“不错。”

崇祯皇帝停下脚步,伸手道:“朕就是这个意思,内务府所辖的几处报刊,京师大学堂这边,要对此桉进行正面的引导。

朕想要看看,是不是牵扯到衍圣公府,那不管是好事,亦或是坏事,都是不能轻易去触碰的。

倘若真像朕所说的那样,那干脆大明律法裁撤掉好了,毕竟连最基本的公平公正,都不能维护好,要之何用?”

律法,不管是在哪一朝哪一代,都是极为重视的,倘若律法层面出现问题,国朝就会跟着出大问题。

任何一个时期的执政者,都清楚想维系绝对的公平公正,是不现实的事情,不过相对的公平公正,必须要确保好。

倘若连后者都保证不了,会闹出很多事情和麻烦。

崇祯皇帝一直都觉得大明缺少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奠定大明的根本大法,是确保大明长治久安、治国安邦、对外进取的总章程,把基准的条条框框都竖立起来,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每发展到一定的时期,就着手修订和完善宪法,这是避免大明重走老路的唯一可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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