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大明官员的幸福日子(2/4)

治安司跟县衙这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又处于一个对立的位置。

由于治安司是一个新生的部门,人员除了之前的衙役,还有退役的军士。

在治安司的规章制度里,朱英设下了清晰的奖惩制度,包括对于破案时间的要求,记载。

像是一些普通的案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完成破案,必然会有追责。

而每个季度,所有的卷宗,都是要上交审阅的。

从县城,到府城,再到京师这边的

治安司。

而案件的相关责任,朱英采取的是终生责任制。

这意味着哪怕案件结束之后,一旦有任何的差错,最后查出来问题,所有相关人员,也许追责,包括其长官,也有连带责任。

这些卷宗上所记载的案件,将会作为刑部司法的对应科考,作为案例讲述,分析。

在来年新增加的科考类目中,大明律法,将会新增一门,对应刑部这块专属的司法考试。

也就意味着刑部人员的招聘,不仅仅只涵盖在四书五经之内,将会一定权重的减弱四书五经的考试内容,加大对于律法,还有实际案例分析的题目。

同时也就意味着,如果通过刑部的考试,将会得到直接到刑部及下属部门当官的资格。

这也是为后面法治的实施,准备的一个过程。

依法治国和以人治国,这中间的关系,相差甚远。

而依法治国,才是大明未来的发展方向。

「咱听说大孙把高炽那娃儿,安排上了,专职于后勤这一块的事情。」朱元璋似是随口问道。

朱英回道:「爷爷,孙儿和炽弟在先前就认识,相谈甚欢,炽弟的才学,是极为不错的,和燕王叔性格迥异,对于内政这块,往往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在很多方面,尤其是以民为本的思想上,跟孙儿的想法比较相同,如今炽弟的年岁也差不多了,所以孙儿想让其试试看。」

听到这话,朱元璋很是欣慰。

因为大孙已经开始不断在用自家人了。

朱高炽的事情,看似简单,但同时也体现了大孙的胸怀,毕竟这中间,还隔着燕王朱棣。

朱棣和大孙之间的那点事情,在普通人看来,或许随便就能过去,但是放在皇家这方面,就截然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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