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拿着一百块,离开我儿子!(1/3)

他风格比较独特,又文艺又带点点颓废,他的代表作已经无从考查,但还有几句名言流传至今,比如:

我记得儿时/王子和公主的故事/我说/我要做王子/可我只是/带着面具的骷髅

我想带你潜入森林/沉入海底/让你被野兽撕咬/让你葬身鱼腹/然后/用尽一生缅怀你

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剥开我的心/你会看见/四个心腔/互不相通/却彼此依偎

……

除了写诗,苟谦任还是个老法师,每天端着一米长的单反摄像头,去高中拍女生,拍出来的照片放到自己的账号里,被一堆粉丝追着夸,这些照片捧红了几个小女生。

当时,他的初恋夏筱珊刚刚和他分手,要去国外留学,他的工作也恰巧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个他承担不了的大问题,而被辞退。

他在人生的最低谷,遇见了如百合一般清澈芬芳,又清高自傲的高中生陆岑岑。

一开始决定追她的时候,并不是因为她是艺术家的女儿,也并不是因为她有钱,纯粹只是觉得她长得好看,气质高贵,像自己梦中的女主角。

他不停地在陆岑岑面前展示自己的才华,他整整一个硬盘都是陆岑岑的照片,他给她写了几万字的诗歌,陆岑岑终于有被他感动的迹象。

就在这个时候,夏筱珊回来了,她找到苟谦任,对他说她还爱着他,只是不想拖累他才提出分手的。

苟谦任这个人最狗的地方就是摇摆不定,被相识多年的初恋一顿猛哄,苟谦任又动摇了,决定还是选择和夏筱珊在一起。

然后这个时候,夏筱珊又说:“我还是想去国外留学,但是高达五十万的学费和生活费我给不起。”

苟谦任脑子一热,就说:“我给,我供你去读书。”

夏筱珊感动地热泪盈眶,抱着他说:“我就知道我没爱错人,但是你现在都没工作,你爸妈也快退休了,你就算倾家荡产,又能供我读几年的书?”

然后苟谦任就想到了陆岑岑这个单纯又高冷的富家千金。

他和夏筱珊合计之后,打算继续追求陆岑岑,借用她的钱供夏筱珊读书。

陆岑岑当时已经跌进去了,对他言听计从,真的给了。

陆岑岑又说要带苟谦任回去见父母,苟谦任知道她爹妈都是艺术家,连夜弄了一份自己的摄影册出来,选了他最喜欢的几张照片,还有之前获过奖的一些。

陆岑岑的父母见到之后,虽然对他的才华还是不怎么满意,但耐不住女儿喜欢,就勉强算是同意了。

然后又得知苟谦任现在没有正规工作,就出资给他开了一个广告公司。

那段时间苟谦任对陆岑岑是真的好,苟家父母也非常喜欢这位毫无架子的富家千金,甚至暗地里劝苟谦任放弃夏筱珊,好好和陆岑岑在一起。

就在苟谦任也开始动摇的时候,陆家父母的那家艺术公司被查出来画手抄袭,一时间声名狼藉,各大游戏公司和动漫公司纷纷和他们解约,公司顿时负债累累。

然后没过多久,陆家一家三口出了车祸,陆父弥留之际,把苟谦任叫去,立下了那份让他照顾陆岑岑,然后就可以继承他房产的遗嘱。陆岑岑醒来后失忆了,人也性格大变,从一个高冷女神变成了畏畏缩缩、性格孤僻的普通女孩,苟谦任原本偏向她的心又偏回夏筱珊了。

……

这些过去,是陆岑岑根据苟谦任的话,再加上之前步影和她说过的那些,推测和拼凑出来的相对比较完整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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