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0章 二富,大富,最富(2/4)

在朱慈烺的天朝帝国体系中,是有“外国”这个概念的!

只要没有和大明签署《宗藩条约》的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是外国。

而外国又分成和大明平等的世界帝国,低大明一等的独立大国,低大明二等的独立小国,低大明三等的外国藩臣。

这种将国家按照大小强弱分成几等的外交政策,显然是有悖于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外交路线的......但是在17世纪,一个芝麻大的小国怎么能和天朝帝国平起平坐?没有的事儿!小国自己也不敢啊!

在当下的世界上,能和大明平起平坐的也就是西班牙、奥斯曼、法兰西、荷兰、英吉利、神圣罗马帝国等六个国。

现在这六个国家都在南京设立了使馆(原本的使馆都设在上海,在洪兴六年的时候都迁到南京了),而大明也向这六国派出了使团。

而在大明给这六国的正式国书上,只要这六国提出要求,他们的君主(元首)都可以被称为大皇帝陛下!也就是和朱慈烺平起平坐了!

在这六国之外,还有葡萄牙、瑞典、丹麦、日本、印度蒙古、罗刹国等六个独立大国,也在南京派了使臣,而大明也同样向他们派出了使臣。

不过双方所派出使团的规模都不大,基本上就是设个办事处而已。

而在大明递交这六国的国书上,六国的君主(元首)最高只能是国王陛下,不能称为大皇帝。

所以大明递交给日本国的国书不是给天皇的,而是给征夷大将军的——天皇是不能承认的,朱慈烺也只是皇帝,日本天皇比他还大,这怎么能行?天朝帝国的面子往哪儿搁?所以大明和日本国扯了半天皮,干脆就来了皇帝对将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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