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民国旧影13(2/2)

“是什么内容,你说题材新颖,却不在信中介绍一下,勾得我好奇,只恨不得这位女先生能快些把小说写出来。”

季曼玉眼睛笑成月牙状,“能让庄先生心生好奇,我实在自豪得很。”

两人聊天气氛很好,衡玉打量两眼,没插话,专注吃着面前的蛋糕。

系统暗戳戳和衡玉嘀咕,【凭我多年看各种爱情小说和电影的经验,我觉得庄子鹤对大姐还挺有好感的】

它指的,是男女之情那种好感。

不过庄子鹤很克制。

表现得并不唐突。

衡玉听到系统的爱好,无语一瞬。

不过这一点她也看了出来,但无论是季曼玉还是当事人庄子鹤都没意识到。

这份好感,可能会转化成浓烈的爱情,也可能会逐渐归于平淡,慢慢来吧,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季曼玉已经变得这么优秀,她又不需要依附男人而活。

吃过饭后,三人又随意逛了逛,这才坐上黄包车回家。

回到家后,季曼玉进了房间开始写她的第三本小说,衡玉在外面待了一天,走进房间睡午觉。

睡醒之后,外面的天色已经有些暗了。

她踩着毛茸茸的鞋子,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天边夕阳十分漂亮。

衡玉欣赏了会儿天色,就出门去买了两份现成的元宵,端上楼去找季曼玉,和她在房间里一起晚饭。

稿子就摊放在书桌桌面上,衡玉吃饱后,好奇问道:“大姐写得怎么样了?”

季曼玉把稿纸递给衡玉,“正好,你帮我看看写得怎么样。”

新的小说名字是《黄粱一梦》,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名字就叫做黄粱。

黄粱出身在一个商人之家。他的家境还算富裕,父亲除了大太太外,还纳了三房姨太太,黄粱的母亲是父亲明媒正娶的大太太。

黄粱没什么大本事,在学堂时成绩不出众,跟在父亲身边学做生意时表现也很普通,唯独一张脸遗传了父母的优点,长得清隽俊逸。

他家在北平。

近些年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黄粱平常就爱看些话本,当然,也喜欢在报纸上看小说,他不太了解什么新文化运动旧文化运动的,但作为一个学习很一般的人,黄粱必须得说,用白话文写小说就是比用文言文要好。

不拗口啊,什么意思一目了然,他看小说是拿来无聊寻乐子的,可不是为难自己这不灵光的脑袋瓜子。

不过最近,学生游行示威的运动很不少。

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这一天,他爹身体不太舒服,但生意的账目有些不对,他爹躺在床上,就让黄粱快些出门,去家里的面粉厂把账本取回来。

黄粱听话应了。

从他家的老宅子到面粉厂,要经过东交民巷附近。

黄粱坐在黄包车上,耳边隐约听到很多夹杂在一起的嘶吼声。

他心下一咯噔,这是学生又在闹事了?

“你绕一下路,可别往闹事的地方拉了去。”黄粱叮嘱黄包车车夫一句。

以往他出门遇到游行示威的人,都是这么处理的。

以前还存着看热闹的心态,但自从发现政府会镇压学生活动,有时候冲突一起来还会见血后,黄粱就不敢再去凑热闹了。

他惜命啊。

那些学生胆子大,他可不敢和政府对着干。

但这一回,任凭黄包车怎么拉,那几条能过去的街道都有学生嘶吼的声音传来。

“少爷,这实在是过不去啊。要过去的话得绕开很长的路。”黄包车夫用汗巾擦了擦额头,赔笑道。

“成吧成吧,那你把我放下来,我走过这段区域再另外喊一辆黄包车。”

黄粱还是挺好说话的,摆摆手下车,按照刚刚跑过的路程给黄包车夫付了钱,就打算靠脚走过去。

但走着走着,耳边的喊声越来越清楚,什么“拒绝签订二十一条,还我青岛”。

喊得声嘶力竭。

每个人好像心里都窝着一团火,就算喉咙已经哑了,也要怒吼出声,不吐不快。

黄粱看报纸就喜欢看小说,他对时局不太了解,但听着那些穿中山装或者穿蓝色衣服黑色长裙的男学生女学生这么嘶吼……

他鬼斧神差的,围了上去。

再往里走一些,黄粱看到一个青年学生身穿长衫,站在高台上,振臂高呼,“我四万万同胞,不能成为亡国奴!”

又听到一个学生在高喊,“如果现在我们不发声,后世人要怎么看我们这一代人。我们的子孙后辈背负上亡国灭种的耻辱,他们会恨我们,恨我们在察觉到国破家亡的危险时没有站出来!发声吧,发声吧,让全世界都听到我们的声音!”

在路过警察局时,黄粱还看到警察局门前跪着一个短头发的女学生。

黄粱迟疑片刻,走了过去。

然后,在他十分靠近时,陡然听到那个女学生的声音,“我们,是为四万万同胞喊冤!”(注)

她的声音太过凄厉,黄粱被吓了一跳,彻底清醒过来。

他看着那乱哄哄的学生人群,刚被感染上热血,但想了想自己的小命,黄粱连忙跑开了,不敢再掺和进去。

——他害怕,害怕自己真的被这些同龄人打动,也参与进去。

哎哟喂,他怂啊。

可就在黄粱走出这一块地带,终于瞧见黄包车时,他挥挥手把黄包车夫叫过来,正准备坐上黄包车,眼前突然一阵发黑。

等他再睁开眼时,他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他坐在电影院里,大屏幕上正在播放着一部讲述五四运动的电影。

——

季曼玉忙活了一个下午,方才写到了这里。

她在前面花了很大一段篇幅写穿越前的事情,黄粱虽然没有成为学生中的一员,但也算是亲身经历这一场幸事。

而一朝穿越,却发现一切都过去了。

他居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还在电影里看到自己刚刚经历的一切。

虽然场景有所不同,但的确都是同一件事情。

这里面的戏剧性处理得很好。

而且黄粱这个人的人设也成功立了起来。

普通的青年人,没什么热血的情绪,十分惜命又得过且过,小毛病一堆,但没什么大毛病,也算是个比较善良的人,没有为难那个黄包车夫。

对于那些敢于发声,和政府对上的同龄人,他有时候觉得他们傻,有时候又觉得他们很勇敢。所以在看到游行活动闹得这么厉害时,鬼斧神差的,黄粱跟了上去。

这样的人设,其实是多数青年人的写照。

民国时期的文人不缺才思敏捷,报纸上也有连载过这种一个人偶然看到未来的小说,但大都是意外做了一场梦,并没有明确提出来“穿越”这个概念。

这种类型的小说没在文坛上掀起过什么水花,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在于小说里想象力有限。

他们这一代人,生活在世道混乱之时,未见华夏太平。而且受限于时代,这时候电话都没怎么普及,他们要如何把未来描写得很美好。

季曼玉的这本小说却不会有这种问题。

毕竟有衡玉在。

当初听到衡玉对未来的描述,季曼玉都生生激动得落了泪。

“感觉怎么样?”

瞧见衡玉把稿子放下,季曼玉忐忑问道。

“非常好!”衡玉用了这三个字,让季曼玉的心放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