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2/5)

“算是吧。我梳理证据和证词的时候,发现蔡婉在描述包厢内的另外三个人时,两次用了‘那个男的’来指代一个叫做陶震的人,一般用这样的词来指代他人,要么是不认识或非常不熟悉,要么是潜意识里为了撇清自己和对方的关系。”

“这又是谁?”

“蔡婉说她只知道那个男的叫‘震哥’,全名是我们查出来的。根据我们对她通讯记录的调查,俩人在夜和总谐会认识之后,已经来往了一个月,就算不知道真名,也是非常熟悉了。当时包厢里的另外三个人,有两个人的身份我们无法确定。因为尸和谐检量大,尸和谐体破坏又严重,法医一时忙不过来,一个女性是蔡婉的室友,我们很快确认了,一个男性据蔡婉说是她室友的男朋友,她也只知道外号,陶震是这个男朋友介绍认识的,但是俩人的身份我们当时都无法确认,根据尸和谐检,陶震的年龄在四十岁以上,跟其他三个人年龄跨度较大。”

任燚一边听,一边翻看起那叠资料。

宫应弦续道:“后来我们通过调查,确定了她室友男朋友的身份,是一个有过入室抢劫案和谐底的人,继续追查,发现陶震和他在一个监和谐狱服和谐刑过,早他两年出和谐狱,而陶震有过吸和谐毒史。”

“毒和谐品是他带去的?”

“应该是。”

“那么到底是谁放了火?跟蔡志伟又有什么关系?”

“本来我们没有怀疑到蔡志伟身上,而是重新怀疑蔡婉放火,为了找证据,我们又把监控录像和现场影像反复地看,这才发现了蔡志伟。”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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