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没有了!(3/4)

甘奇也从这些差事中看到了大宋朝社会的一个大问题,那就是法律过于宽松,这种宽松,并非只说仁宗对于囚犯赦免之事。而是大宋朝所有的法律都极其宽松,并非法律条文宽松,而是执法的态度宽松。

这就导致所有人对于法律都缺乏一种敬畏之心。

法律明文规定,赌博就是重罪,但是却从未见到几个赌博之人真的获了重罪的。

法律明文规定,刺配之要犯,比如入牢城服役,做苦力,守边关。但是许多外地府衙之内,官员重用的心腹行走之人,竟然有许多面带刺字。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本来是重罪之人,反倒不坐牢不服役,主官若是看中了,私自带回给自己办差,这些罪犯不仅没有受到惩罚,反而比原来还要活得好。

法律明文规定,除了有资质的酒店,任何人不得私自酿酒,但是这城中,却又到处买得到私酿之酒。私酿也就罢了,私盐本是国家重要收入之一,但是私盐之泛滥,不论是杭州这种江南中心,还是汴梁这种全国首都,满大街都是叫卖的。

汴梁内城之下,有古代城池遗址,里面却还住着许多乞丐流民,这些乞丐流氓胆子之大,亘古未有,竟然敢大半夜跑出来,掠夺良家女子回去奸淫。官府衙门,大多知晓,却从未见过大规模的清剿。

这大宋朝的律法,到处都透露出一种得过且过的感觉。

乃至这大宋朝,也处处都透露出一种得过且过的感觉。

每每想起亡国之事,总有许多原因。

有说皇帝昏庸,只要皇帝圣明,国就不会亡。

有说臣子无能,臣子但凡有能力,国就不会亡。

有说将军怕死,将军但凡不怕死,国就不会亡。

有说士兵疏于操练,上阵战力不强,否则国就不会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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