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白马义从(1/1)

面对三面夹击的新局势,吕布派云中人秦宜禄作为使者,前往幽州右北平郡,向公孙瓒借兵。

这个秦宜禄是吕布偶尔发现的,原来只是普通小兵中的一员,吕布巡视北方三郡的时候,意外发现了这个前世的老熟人。

上一世,吕布和秦宜禄的妻子杜氏,有过那么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给秦宜禄戴了一顶大大的帽子,没办法,秦宜禄的老婆太美了,比貂蝉还要美,是男人都把持不住。

这一世,秦宜禄还年轻,也没有娶妻,吕布决定好好弥补上一世对秦宜禄的亏欠,于是把他提拔为自己的亲兵,并把出使幽州的重任交给了他,吕布有信心,公孙瓒能答应,毕竟吕布给的太多了。

并州和幽州现在不是敌对关系,秦宜禄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阻拦,很快就进入了右北平郡,这里的人和五原郡一样尚武,小孩子做的游戏也是骑马打仗的游戏。

公孙瓒出身幽州最大的世家大族公孙家,且长相英俊,声音洪亮,能言善辩,做事情讲究策略,机灵聪慧,每次向太守汇报工作时,都不一点点说,而是经常把多件事一起汇报,从没有忘误之事。太守侯氏非常赏识公孙瓒,并将女儿嫁给了他。公孙瓒得到岳父帮助,得以拜师于涿郡人卢植,从而通过举孝廉顺利走上仕途。

在和乌桓的交战中,公孙瓒始终是碾压的姿态,很快就被提拔,一路高升,如今已经是右北平郡太守,手下拥兵近万人,还包括那三千名骑射第一的“白马义从”。

这支白马义从可是花了公孙家一半的财产,才打造出来的,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百步内能精准命中目标,并且是在没有马鞍和双边马镫的情况下,这骑射水平比起匈奴人,也不遑多让。

公孙瓒本人更是骁勇,每逢战事,他永远是第一个上的,带头冲锋,一柄金钉枣阳槊使得虎虎生风,箭法能做到百步穿杨,也算得上神射手的行列。

公孙瓒将白马义从分为六队,每队人数为五百人,各设一主骑,弟弟公孙越,从弟公孙范,儿子公孙续都担任主骑之位,另外还有三位主骑,通过幽州比武大会的结果来安排。

公孙瓒一边征讨黄巾,一边从幽州比武大会招揽人才,很快就让他招到了三个大将。

一人身长九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手持青龙偃月刀,三绺长髯飘洒胸前,原是河东解良人,因为杀人亡命天涯,流落至幽州时,刚好遇上比武大会,在费了一番功夫后,成功夺魁,成为主骑。

一人身长八尺,面色黝黑,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若奔马,手持丈八蛇矛,原是涿郡一屠户,自幼习武,敬佩英雄好汉,在比武大会上和关羽交战三百回合后,惜败,获得第二名,也成为主骑。

这两人本该是那刘玄德的义兄弟,因为这一世刘备的意外身亡,导致一连串的蝴蝶效应,这两位当世虎将没有成为结义兄弟,同在公孙瓒的白马义从之中效力。

至于那最后一位主骑,唤作傅士仁,广阳郡人氏,原本也是追随刘玄德的元老,如今在蝴蝶效应之下,效力于公孙瓒麾下。

有了这三人的加入,公孙瓒的阵营比上一世可是强了不少,关羽和张飞都是万人敌。而且公孙瓒在讨伐黄巾的过程中,立下了大功,帮助皇甫嵩的朝廷军,重创了张角指挥的大军,让张角销声匿迹。

秦宜禄面见公孙瓒,很快提出了结盟的目的,并且送上了礼品清单。

这一次,吕布出手很阔绰,足足有一万匹蒙古马。

在冷兵器时代,蒙古马是除了汗血宝马之外,最好的战马品种,它不仅身形高大,而且耐力好,速度快。

一匹蒙古马可以在那些不产马的地方,换去一百石的粮食,这一万匹蒙古马,那可就是一百万石粮食,足以供养十万大军。

当然,这一万匹马需要公孙瓒派兵亲自去取,它们都在五原郡,是之前吕布打鲜卑缴获的战利品。

公孙瓒思索了片刻就答应了,他派出了上将严纲统三千骑兵,还有两队的白马义从前往五原郡。

在宿命的安排之下,傲世天下的关云长,也即将见到那个令他一生敬佩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