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0集(1/3)

宗教

马来西亚宪法保障宗教自由,但规定伊斯兰教(回教)逊尼派为国教。根据2010年人口和房屋普查的数据,约%的人口信奉回教;%人口为佛教徒;%基督徒%人为印度教徒;%人为儒家、道教和其它传统的华人民间宗信仰追随者。其它则是包括几种信仰,包括泛灵论、民间宗教和锡克教;而%的人没有任何宗教或没有提供任何讯息。

依据马来西亚宪法第160条,所有的马来人被认定为信仰伊斯兰教的musilin。2010年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华人人口当中,%登记为佛教徒,接下来是基督宗教(%),道教还有其他华人民间信仰则是(%)。在某些区域例如槟城,也有较小规模的伊斯兰教社群。大部分的印度人信奉印度教(%),接下来是基督宗教(%)、伊斯兰教(%,信奉伊斯兰教的印度人一般被称为为“mamak”)等等。在非马来的原住民社群中,主要宗教是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有4%,道教和其他华人民间宗教有%等。

回教徒在宗教事务方面,必须遵守伊斯兰法庭的各项决定。伊斯兰教法官将按照沙斐仪派的法律学派,这是马来西亚主要的麦兹海布。

伊斯兰法庭的司法管辖权只限于musilin事务,如婚姻、继承、离婚、叛教、改宗和监护权等。伊斯兰法庭具有类似于马来西亚法院的层次结构,但它并不管辖其他刑事或民事罪行。尽管民事法院(包括联邦法院)是此地最高层级的法律机构,但它们并不审理有关伊斯兰习俗的事项。

风俗

称呼

马来人没有固定的姓,所以在称呼他们时并不以他们的姓作为称呼。马来人的名字可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他们的名字,中间隔着“bin”或“binti”,有时会省略。第二个部分是他们父亲的名字。男士:中间就用“bin”,而女士则用“binti”。

在非正式的场合,对小辈较为亲昵的称呼为Adik或dik,意为弟弟或妹妹,名字则可省略。对年级较大的男士可称为Pakcik,意为伯父,女士为Makcik,意为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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