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诊所可以是我的?坏消息:律师费另算(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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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周先生,我们之前的合作很愉快,至于您挚友的去世,还请节哀。”
“你好。”
周墨森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跟这家伙握了手。
混蛋律师,名字叫约翰·奥登。
原主的记忆给周墨森预警,那当然是有理由的。
之前美国周墨森的父母,不是在车祸中去世了嘛。
这就涉及到了遗产税的问题。
美国周墨森父母留下的遗产,确实不是一笔小钱。
大头是两处房产。
让人更无语的是,还涉及到了法律问题。
意外去世,自然没有立遗嘱。
美国的法律关于继承这方面,真的是特别细。
生前有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那一切好说。
但,如果没有遗嘱,以美国法律的精神来说。
就需要州法院来为继承人制定一个遗嘱。
也就是说,必须走法律程序,必须找律师。
肯定有人会说,这不是脱裤放屁吗?
但在美国还挺有道理。
就比如周墨森,他首先要证明一点。
他是美国人,拥有美国国籍。
要知道,美国奇葩就在这儿。
这是一个移民国家,对移民的态度每个州是不同的。
参考德州用车运非法移民去纽约。
如果不是美国人,那在一些州就不能继承美国人的遗产。
再怎么直系亲属也不行!
老外亲属之间不是同国籍的情况,真的很多。
还有其他的呢。
比如家庭是不是和睦,是不是没有矛盾,防着杀亲夺产嘛……而这些不能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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