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涅槃境?忘我拳!(2/2)

这样的江殊,足够为他的对手,足够让他感受到压力!

天阶傀儡,在闻人平身边浮现,与其余师弟相比,闻人平的天阶傀儡更为庞大,有着三人之高。

“我这天阶傀儡,被我炼制了有百年之久。它经历了三十年以上的涅槃之风,一身坚硬程度,都能胜过一些天阶宝器!”

“江道友,我知你在真武宗中,夺得一件天阶宝器。快使出来吧,让我看看,你施展天阶宝器,是何等的强大。”

这一刻,天傀宗内门第一的闻人平,动手了!

“轰!”

元力鼓荡,好似天地倾覆。

同样是天阶傀儡,闻人平的这具傀儡,周身几乎都是以天阶材料炼制而成,一门门神通,刻在其中。

完全不同于其余天才的傀儡,那些虽然也是天阶,但终究有薄弱之处,江殊都能一一找出,一拳轰退。

但闻人平的精神力,太浩瀚了,天阶傀儡在他的精神力操纵之下,好像如指臂使。

天阶傀儡伸掌而出,四面八方,就像是起了无穷无尽的风暴,好似涅槃之风,直接降临。

随着闻人平的精神力再度加持,这一掌,越来越大,直接从上而下,朝着江殊擒拿过来。

一门门神通,在其中爆发,形成了天罗地网。

“同样是天阶傀儡,差距却好比云泥天地。怪不得能稳居天傀宗内门第一!”

江殊目光如火,并没有急着祭出天阶宝器,而是直接手持青天碧海印,一印抵挡。

青天无垠,碧海广袤。

七十九门神通,全力运转。

“轰!”

“轰!”

“轰!”

元力狂暴,像是有空间,都在这广场上坍塌。

“好好好,这是你的本命宝器吧!只可惜,没有晋升为天阶,否则威力绝不至此。”

“只可惜江道友你虽然机缘滔天,但修炼的时间,还是太短了,底蕴有限。”

见自己天阶傀儡的这一掌,被江殊轻松抵挡。

闻人平不为所动,反而是更为大笑,心神彻底进入到了战斗之中。他的灵魂,与天阶傀儡彻底合一。

这一刻,他是闻人平,也是天阶傀儡。

一门门神通,通过天阶傀儡的施展,打出来前所未有的力量。

“祭出你的天阶宝器,爆发你的天阶宝器,给我压力!”

天阶傀儡一步踏出,这一刻,天阶傀儡的目光,都像是有了神,他就是闻人平。

目光所到之处,都像是有元力在其中撕扯,七十九门神通,在掌心凝作七十九道神光,朝着江殊狠狠拍去。

这一掌,堂堂正正,浩浩荡荡,好似大河之水,天上而来,有着不可抑制的恐怖威势。

“到了我们这一步,修炼的神通,不再是局限于他人所授。十年前,我曾参悟出大道雏形,以此创造神通,取名为山河翻覆万星坠空掌。”

闻人平说话之间,天阶傀儡的这一掌,没有丝毫的停留,一道道元力风暴,在其中酝酿撕扯,好似山河翻覆。

万道掌劲轰杀而出,每一道,都犹如有一颗星辰陨落。

威势恐怖,即便是远远观战的内门弟子,都止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这一掌之下,青天碧海印,再也承受不住,竟然是直接裂开了数道裂纹,周围的元力加持,也是瞬间崩塌。

天阶傀儡。

大道雏形。

自创神通。

闻人平出手,就没有任何的留手!

换做一般的元丹境真人,甚至会直接死在这一掌之下,连灵魂,都无处遁逃!

“真不愧是天傀宗内门第一!看来,自己被称之为真武宗内门第一,大概率还是很多弟子,没有见过第一的真正出手。”

“恐怕直到今日,这些天傀宗的内门弟子,才知道他们的大师兄,是这等的可怕。”

江殊心中念头一闪,一把收过青天碧海印,再也没有任何的犹豫。

天阶宝器,焱珠凰翎伞!

这把从周炎手中夺来的天阶宝器,已经被他抹去了周炎的意识,直接化为己用。

他意念一动,宝伞旋转打开,虚空之中,传来一道清唳。紧接着,无尽的涅槃之火,在伞顶的宝珠之上,燃烧而起。

宝珠之下,有着一道真凰虚影,浴火重生。

一瞬间,整个广场,都好似进入了火海之中。

远远观战的内门弟子,都好像感受到了火焰铺面。

天阶宝器,宝纹爆发!

足以灭杀元丹境真人的一击,被江殊轻松施展而出,彻底顶住了闻人平的这一式神通。

“这才是我想要的战斗!但……还不够!这天阶宝器,并非是你的本命宝器,与你修炼的神通,并不能相融,伱发挥的力量,不过是这天阶宝器的七八成而已。”

“更不要说,这天阶宝器,也不过是最普通的一种,其材料所耗,比起我这天阶傀儡来,所差甚远。”

“江道友,若你只是这些本事,这一战,你必输无疑!”

涅槃之火,经久不灭。

天阶傀儡的整条胳膊,都是被火焰燃烧,也就是闻人平的天阶傀儡,材质强悍,换做其余弟子的傀儡,江殊的这一击,就足以烧灭他们傀儡的半条胳膊。

闻人平毫不在意,他的目光,紧紧锁住江殊,他还在等,他出手,就是因为看出了,江殊一样参悟出了大道雏形。

江殊,和他是一类人!

“我这一拳,名为气吞万象拳。”

天空中。

焱珠凰翎伞与天阶傀儡碰撞在一起,元力轰鸣。

只是任谁都看得出,焱珠凰翎伞,已经逐渐趋于弱势,光芒越来越淡。

而此际,江殊开口而道:“我在真武宗内,曾以此拳,轰败周炎。”

“随后,我登上雷狱峰,在峰顶上,开创了十拳以后的,第十一拳。”

“此拳,堕肢体,黜聪明。”

“可称,忘我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