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2/3)

这或许是影视与小说的表现形式的不同吧。

但是,网络小说的表现形式,其实也有许多的优点。

尤其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技术流,也是我非常擅长的技术流,也许更适合撰写一本理科生的侦探小说。

让技术说话。现今的刑事调查模式,原本就是如此。

不过,在这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也遇到了许多意料之中,或意料之外的困难。比如各种各样的“不能说”,各式各样的保密等等,跟一些民警、法医或者刑科人聊天,说着说着,总会进入到“啊,这个不能写哦”,或者“这个具体的不能说了”……

就连下载论文的时候,都经常遇到不能下载或阅读的情况。

我想,这也是阻碍许多作者涉足这个领域的原因之一吧。

当然,小说最重要的,我始终认为,应当是有趣。

不能吸引人,不足以令人升起阅读欲望的小说,又有什么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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