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长号手(2/5)

但乔丹永远抱着“这个赛季我们要赢下82场常规赛,然后拿下总冠军”的信念。

他的气魄称得上一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矣。

开拓者的下一站是印第安纳波利斯,过去几个赛季步行者一直都是开拓者的取款机。

波特兰人享用着步行者送来的榜眼签,印第安纳人则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球队在泥潭中挣扎。

1986年选秀大会上,拥有四号签的步行者选中了奥本大学的前锋,查尔斯-巴克利的同学查克-佩森。

步行者球迷对球队选中这样一個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前锋感到很不满,球迷们想要一个优秀的内线,或者像乔丹那样打球好看的后卫,而不是一个喜欢投篮的前锋。

当时内线核心依旧是选秀中的香饽饽,甘国阳这种自不必说,哪怕是普通明星级的内线,都可以迅速提升一支球队的实力。

80年代的NBA篮球场对大个子球员的依赖还是很大的,有一个优秀的内线在三秒区,比赛会变得容易很多。

可步行者偏偏另辟蹊径,就是要拿喜欢投篮的佩森,这家伙得益于他出众的远射能力,在大学绰号“长枪手”。

选秀结果出来后,铁杆的步行者球迷嘘声四起,而步行者为了弥补一下首轮的选择,他们在第二轮挑选了一个中锋,身高7尺2的白人大个格雷格-德雷林(80年代NBA各队标配,一个身高6尺11以上的白人内线。)

可是这样的步行者看起来也没有任何竞争力,结果新赛季开始后,他们竟打得不错,取得了一场又一场胜利,临近赛季末他们竟然在东部季后赛球队行列。

对查克-佩森感到不满的步行者球迷逐渐闭上了嘴,佩森的表现在86年新秀中可以说是最出色的,比状元秀多尔蒂更棒。

佩森平均每场要出手接近2个三分球,在86-87赛季三分逐渐普及的时代,他赶上了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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