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一省人事博弈(4/5)

比如省委常委兼任部门一把手,如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一把手对他所在部门副职的任命原则上也只享有建议权而不是决定权,但这种建议权基本等于决定权了,省委组织部这边只是管程序上的考察,不会干涉具体人选安排。

当然,如果考察过程中发现有问题,也会取消考察对象的,当然,这是极少数的情况。

另外,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也对省人大、省政协的厅级领导有建议权。

别看这两个部门虽然算退居二线,看起来没什么权力,也没有一飞冲天的机会,但还真别看不起人家。

第一,人家层级高,是正部级构架,下面有那么多委员会,都是正厅级,具备大量领导职务。一个正厅级委员会可能就十几个人,混到处长比在省委省政府机关简单不知道多少。而且,工作压力远远小于省委机关和政府机关。有人说,在省人大、省政协,轻轻松松干到副厅级,还要啥自行车啊?

第二,人家那里领导多,政协主席、人大党组书记,都是重要老资格常委转任而来,在当地可谓门生故吏遍地,人虽然退居二线,但影响力仍然在,有的时候书记甚至都得给几分面子。

还有一个个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哪个是简单角色?不是市委书记提拔,就是副省长转任。

如果攀上了他们,给你说句话,那可能顶你在省委机关辛辛苦苦干好几年。

没办法,华夏是人情社会。

也没有规定说退出一线领导岗位后什么都不能管,毕竟人家的本职就是参政议政,人大还是权力机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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